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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技师学院 食堂劳务外包、大宗食材采购及校园超市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随州技师学院  发布时间:2025-07-10 16:19:56  浏览:211 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随州技师学院食堂劳务外包、大宗食材采购及校园超市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采购内容:对以上三个项目分别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各遴选出1个招标代理机构(三个项目可以是同一机构),根据国家相关公开招标管理办法,分别对以上三个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提供招标前咨询、编制和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发布网上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整理项目档案、处理质疑投诉、招标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二、申请人响应资格条件

1.参加招标代理的单位必须是随州市财政局管理的代理机构,是我单位在采购系统中可以查询的采购代理单位。需提供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系统和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证明材料。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 间:自2025710日起至7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 点:随州技师学院办公室(交通大道K056号)

3.方 式:线下报名领取,获取本遴选文件时需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公司营业执照;

4)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系统和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截图。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截止时间:202571617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点:随州技师学院办公室(交通大道K056号)

五、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遴选时间及方法

遴选时间:

2025710日起至7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遴选方法:对符合资质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七、联系方式

名称:随州技师学院

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56

联系人:沈翔

联系方式:07223588808

附件: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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