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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院各系(部)、中心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安排协调、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负责制定学院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质量与效果及学识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协助人事处核实教师工作量并上报;

  三、负责拟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各系(部)、中心制定各专业的发展规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负责检查归档,协助各系(部)、中心搞好课程建设,负责对重点课程进行选拔和考评并送上级审评;会同各系(部)、中心做好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广泛吸收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审查各专业开课计划,协调督促各系(部)制定每学期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教学用房的协调以及其他教学行政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组织各系(部)、中心进行课程评估,检查教学质量,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五、组织开展本院的教学活动,积极开展精品课程评选与申报,做好优质课、“双师型”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组织与评选工作;

  六、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和教改试验工作,抓好教学经验的总结与交流;负责组织与校外进行教学业务的联系、协作与交流。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教师培训和进修,做好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八、负责全院学生考试的全面统筹安排,及时处理学生在期中(末)、补考、免修、重修、选修等考试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做好试卷的收集、保管、保密和印制工作。

  九、完善、规范本科室各种文件、制度,组织系(部)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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